关于十类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的通告
2025-10-02 11:00 来源: 清风焦作

关于十类生态环境问题

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实施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途径

(一)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3”号键进行举报。

(二)扫码焦作12345微信公众号、焦我办民呼必应平台举报。


二、举报内容

(一)扬尘源领域:施工工地土石方未湿法作业、黄土裸露未覆盖、车辆带泥上路、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等问题;

(二)移动源领域:散装物料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商砼车等货运车辆物料抛洒、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问题;打桩机、挖掘机、装载机、铲车、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未挂牌等问题;

(三)散煤源领域:散煤加工窝点、燃煤茶浴小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及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煤炭等问题;

(四)油气源领域:城市建成区内餐饮门店未安装或者不使用油烟净化器违规排放油烟,或者使用木炭、焦炭等进行露天烧烤问题;

(五)焚烧源领域:露天焚烧秸秆、树枝(叶)、垃圾或其他杂物问题;违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问题;

(六)工业源领域: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偷排大气污染物等违法问题;

(七)“散乱污”领域:小化工、小铸造、小炉窑、石料加工等“散乱污”企业和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问题;

(八)数据造假领域:机动车检验机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机构等数据造假问题;

(九)水污染领域:黑臭水体等;

(十)环保执法监管以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

三、举报奖励

对上述举报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不少于100元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市纪委监委对举报问题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奖励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吃拿卡要等风腐问题的,依规依纪问责,并给予举报人额外奖励。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要有明确对象、内容真实,无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行为,并尽量提供必要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二)举报人非行业管理部门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非新闻工作者,且能够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且能联系到举报人。

(三)举报的问题未被行业管理部门发现或未被依法处置,未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举报遵循一案一奖原则,同一举报问题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同一主体多项违法行为的,或者同时符合几个奖励条件的,不累计奖励,以单项最高金额奖励。

(五)举报问题经核查属实后,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通知举报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领奖手续。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本通告由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焦作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专班

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 Copyright 2014-2017 www.jzj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 中共焦作市纪委、焦作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79号
  • 豫ICP备09040060号-1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