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7-23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保持震慑效应,近日,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漯河第二高级中学校长李书明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10月,李书明除在学校有办公室外,还占用教学教研楼一房间(实测面积35.50平方米)作为休息室。2018年8月,李书明参加市直教育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在听取漯河第五高级中学原校长李某某违规配备办公用房等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和整改要求后,仍然违规配备使用休息室,直至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同时,李书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李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龚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龚煜在为产业集聚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申报SC许可证、提供技术指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现金及购物卡共计1.1万元。2020年4月,龚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舞阳县城管局供水供气服务中心主任高文博、副主任袁广辉私车公养、套取差旅补助等问题。2019年8月至10月,高文博、袁广辉分别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后,将加油发票共计1200元列支在单位账目中予以报销。2019年6月至10月,高文博、袁广辉共同伪造单据,套取8天下乡差旅补助,共计2320元。2020年1月,高文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袁广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建波违规建设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孙建波任郾城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交通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在无规划审批、无施工许可情况下,在办公楼顶层扩建钢构房,且扩建费用115万元系挪用其它专项工作经费,孙建波对此负直接责任。2020年1月,孙建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召陵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安双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9年4月至2018年6月,安双宪在开展司法鉴定委托工作过程中,先后161次违规收受某价格事务所公司法人、某评估公司经理、某司法鉴定所负责人等人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共计41.553万元。同时,安双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安双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纪委监委强调,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见利忘纪,以权谋私;个别党员干部目无法纪、毫无敬畏,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规违纪;个别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以律己、守住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牢记初心使命,以自我革命的勇气,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关键节点,抓住“关键少数”,聚焦“隐形变异”,精准监督执纪,强化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