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26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保持震慑效应,切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专项整治工作,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原局长连新山违规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连新山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7.9万元、消费卡0.1万元,此前,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3.9万元、消费卡0.2万元。以上总计礼金11.8万元、消费卡0.3万元,其均用于个人消费及家庭开支。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时任姬石镇党委书记连新山借用漯河市某公司大众CC汽车一辆,让其儿子长期使用。2015年9月,因群众举报,连新山将该车退还。此外,连新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连新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颍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郭殿臣违规发放福利、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郭殿臣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奖金81800元;2014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郭殿臣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3500元;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郭殿臣使用面积22.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且违规配备17.1平方米的休息室(带卫生间)一间;2013年至2014年,经郭殿臣直接安排,县残联违规公款吃喝花费29310元。此外,郭殿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郭殿臣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郾城区史志档案局原局长常志刚、党组副书记王艺堂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9月,常志刚在任区史志档案局局长期间,在班子会议上提议单位职工读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会议研究同意其建议。王艺堂时任区史志档案局原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单位两名工作人员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期间分别违规领取工资及文明奖78239.5元和77433.1元。2019年8月,常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月,王艺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舞阳县一高正科级干部刘炳忠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刘炳忠在担任舞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5次共计993.58元。2016年4月,因工作调整,刘炳忠不再担任进修学校校长,但其未将该加油卡归还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其继续用该加油卡为私车加油9次共计2432.65元。2019年6月,刘炳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中,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贪图享乐,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有的利用职权,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私车公养。这些问题的发生,要么是纪律意识淡薄,利字当头,以权谋私;要么是好人主义,拿原则送人情;尤其是个别党员干部目无法纪、毫无敬畏,有的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规违纪,触碰纪律红线,最终受到惩处;个别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致使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以律己、守住底线,时刻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牢记初心使命,以自我革命的勇气,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隐形变异”,精准监督执纪,强化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促进专项整治见实见效,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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