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野县委组建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常规巡察的31个村级党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的11个单位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机动巡察的6个单位开展了整改质效督查评估。
督查组紧盯巡察反馈问题,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组织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和问题整改落实效果进行了全面核查并量化考评。同时,坚持督帮一体、同题共答的工作思路,对发现的事项遗漏、虚报进度、敷衍应付等问题现场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结合村“两委”换届等县委中心工作,指导帮助被巡察单位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向建章立制、提升治理效能转化。至督查结束,第十二轮巡察反馈的55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98个,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过程监管、食品安全检查等制度40余项,有效推动解决了工程项目实施集体决策不够、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至今,十三届新野县委已按巡察轮次开展巡察整改联合质效评估(验收督查)12次,为有效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整改质量,拓展巡察成果运用提供了机制保障,巡察“后半篇文章”愈发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