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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丨河南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促进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发布时间: 2026-05-12 10:15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6年5月12日7版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河南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力度,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前置监督关口;同时传递组织温度,开展暖心工程、回访工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

严字当头:把“丑话”说在前面,把“关口”卡在源头

“说实话,那场谈话像一盆清水,一下子把我浇醒了。”前不久,河南西华县某单位一名干部因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他坦言,刚开始心里还有些委屈,觉得“不过是小疏漏”。但谈话不是简单批评了事,而是帮他逐条剖析问题、讲清后果,“我才意识到,差点在小事上栽大跟头。这是组织在救我!”

这样的“悬崖勒马”,正是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抓早抓小、严管厚爱的一个缩影。针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等方面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省纪委监委精准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方式,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把“小毛病”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次谈话不绕弯子、直戳痛点。哪项职责没尽到、哪个环节有疏漏,一条条摆出来,连整改方向都给得明明白白。”在平顶山市叶县,一位单位负责人在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常态化谈心谈话后深有感触地说:“责任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是最好的保护。河南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全周期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我们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用好‘四种形态’,以监督检查多‘出掌’实现审查调查少‘出拳’,让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探头”架到一线,组织开展嵌入式监督,压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确保潜在的问题早预防、存在的问题能发现、发现的问题严纠治。

在南阳市,盯住“关键少数”成为撬动“绝大多数”的支点。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政治体检”,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长葛市,一套包含“三张清单、六项重点、十种方式”的日常监督机制悄然运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省纪委监委发布指导案例,编发“关于政绩观错位违纪行为审查取证和定性处理”等47期工作指引,指导正确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定性量纪执法。

针对基层办案中“问责不精准”等问题,鹤壁市淇滨区纪委监委编写《问责案件质量错题本》——把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一一梳理,归纳总结,打造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操宝典”。商水县开展了“典型案例复盘”,精选案件,深入剖析办案思路与纪法适用要点,将复盘成果转化为标准化实务指引,为类案办理提供参照。

暖字托底:回访不是“走过场”,是帮干部“站起来”

“说实话,刚受处分那段时间,我备受煎熬。怕被同事议论,也怕组织不再信任。”登封市水利局工作人员王某谈起那段日子感慨道。市纪委监委的同志一次次登门回访,坐下来听他讲困惑、帮他找根源、为他卸包袱。“组织没有放弃我,我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

处分不是目的,推动干部“有错”变“有为”才是关键。河南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暖心工程”“回访工程”,将暖心回访与党性教育、纪法宣讲及思想引导等相结合,灵活运用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电话回访等方式,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重燃干事热情。

“暖心回访绝非‘走过场’‘摆样子’,要摸清干部的心结和顾虑,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真切送到他们心坎上。”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回访工作坚持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回访前,工作人员会详细了解受处分干部的错误性质、处分类型、性格特点、工作表现、家庭状况,一人一策制定方案。

为提升回访精准度,义马市纪委监委分类施策:对违反廉洁纪律人员侧重开展廉洁教育;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对失职失责人员重点开展心理疏导;对关键岗位人员增加回访频次、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回访教育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

洛阳市孟津区纪委监委联合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党组织,开展“三谈一访”,对思想压力大的干部进行专门心理疏导。泌阳县纪委监委的同志经常用“拉家常”的方式打开话匣子。“不谈工作,先聊孩子上学、老人身体,距离一下就近了。干部才愿意跟你说真话、倒苦水。”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这样分享经验。

回访的成果不能“锁在柜子里”。栾川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清风激励”行动,建立受处分干部回访档案,按季度向组织部门及所在单位进行反馈。正阳县纪委监委对后续表现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针对回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正字护航:为担当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今后我将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履职尽责。”说出这句话时,新安县公安局民警秦某难掩情绪。此前,有群众反映他“对合理诉求敷衍推诿,侵犯合法权益”。经核查,反映问题失实,该县纪委监委以书面形式为其澄清正名。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澄清正名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对党员干部受到诬告陷害且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帮助受不实举报侵扰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激励他们敢担当、勇作为。

“澄清正名关乎干部声誉,必须规范审慎。”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原则,规范细化核查、研判、澄清等全流程,对符合澄清情形的失实检举控告制定方案,确保每一件澄清事项都经得起检验。

澄清工作必须兼顾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河南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充分征求被检举控告人意见,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澄清方式,力求在消除负面影响的同时,不对受诬陷党员干部造成“二次伤害”。

许昌市纪委监委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权责。“现在干部有困难,敢向纪委问计;有困惑,敢向纪委问策;有错误,敢向纪委问路。”当地一名干部这样总结变化。驻马店市驿城区纪委监委开展“双回访”机制,在澄清正名后,既回访干部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又回访所在单位掌握实际表现,帮助其彻底卸下思想包袱。

在积极为担当者“撑腰”的同时,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公开通报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着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去年以来,全省共对1871名诬告人作出处理。

濮阳市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结果反馈机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司法多部门联动,确保工作科学精准有效。太康县则将惩治诬告陷害融入日常执纪执法全过程,深入梳理排查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精准甄别性质,切实提高问题线索的发现能力和研判质量。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严的力度与暖的温度相结合,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河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不断健全严管厚爱结合的长效机制,持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刘淑娟 栾国锋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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