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体系 提高治理效能
为社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社旗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7日)
黄 静
我代表中共社旗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工作会议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
刚才,余广东同志对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坚定稳妥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对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举办专题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进行专题调研,破解难题,抓牢整改。积极履行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职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项目化督导。各级各单位共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2241件。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县四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29个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将2018年度考核名次落后的2个乡镇和5个县直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单位,由县纪委常委会对其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其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整改,县纪委监委跟踪督查。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创新载体开展“三访”“四问”行动,县纪委书记遍访贫困村,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落实联乡包案制度,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遍访辖区贫困户,共解决各类问题1946件。创新督查问责机制,组建高规格督查组5个,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常态化开展督查、评比、通报。共进行各类专项督查126次,下发《督查通报》51期,累计向责任单位交办问题4700余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27人;责令40个集体和119名个人作出书面检查。从严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年共受理案件24件,给予党纪处分28人,组织处理48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2019年,共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30人,查处“保护伞”数量居全市前列。其中,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查处工作推进不力问题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7人。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重复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办结18件重复信访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19个,处理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9个,党纪政务处分9人。同时,组织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治理。人防系统处置问题线索19起,已报结问题线索13起,收缴违纪资金1520万元,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生态环境领域处置问题线索26件,已办结13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
(三)强力推进作风整治,干部执行力创新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案件目标考评系统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拧紧监督检查“压力阀”。县纪委监委每周组织两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社旗县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微信公众号,设置“‘四风’随手拍”,方便群众即时举报,保证监督举报“便捷性”。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公务车辆、公务加油卡等大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排查问题线索。在“重要节点”对全县公务车辆节假日值班封存情况进行备案,对“节日病”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微信群,即时通报问题,严堵“说情风”。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1起,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14人,下发通报11期21起26人。督促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宛城区“4·25”事件为鉴,查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深刻警醒、加强监督、堵塞漏洞。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35起,处理5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6起8人。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在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中,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签订承诺书14847份,发现问题线索2个,立案1起,党纪政务处分2人。在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治理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赌涉赌问题线索68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在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收到科级干部自查自纠登记表1200余份。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县税务系统累计退税(费)219.45万元;县企业养老保险局降低社保费费率惠及180余个参保单位17343人,共降低社保费168万元。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坚持挺纪在前。对新提拔的县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对县委委员和候补委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反馈评议结果;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县委委员及候补委员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提醒;每位县委委员和候补委员,书面报告个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完成、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纪律等情况。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在全市率先出台《社旗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制定《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的实施方案》,设立乡镇(街道)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置村级监察联络员,将监察职能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县16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监察专员办公室,由纪委(纪工委)书记担任监察专员;252个行政村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级监察联络员。研究出台《社旗县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抓实执纪审查调查。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件583件(次),其中业务内509件(次),立案168件,结(销)案(件)161件,处分23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用足用活“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471人次,占比66.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82人次,占比25.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6人次,占比3.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3人次,占比4.6%。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力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审查调查工作保持全市先进位次。
(五)注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十届县委巡察县直单位79个,行政村(社区)137个,村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到53%。共发现各类问题1346个,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75份,向被巡察党组织交办信访事项368件,向县纪委监委及被巡察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322件,追回退还违纪资金4.6万元,追缴党费14773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协助群众追讨工伤赔偿7.5万元。加强联动配合。按照市委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安排,抽调12名专业人才组建专项巡察组赴新野县,参与六届市委第九轮生态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助力形成市县巡察一体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整合巡察监督力量。落实派员参与巡察要求,将32名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以及17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部纳入巡察组长库,强化日常监督,填补巡察监督“空档”,实现巡察监督与执纪监督有机融合。巡察创新工作在全市作典型发言。
(六)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进一步拓展。深入开展以案促改,2019年共下发通知书27份,开展警示教育296次,接受警示教育12340人次,查纠问题426个,健全完善制度127个。案发单位通过逐级逐层开好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专题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廉。非案发单位选取本地、同行业、外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累计选用典型案例48个,接受警示教育2133人次,制定防控措施49个,修订完善制度10个。紧密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以案促改工作延伸到县直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和村(社区)及村民小组,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3次,组织生活会349次,受到警示教育8971人次。同时,大力开展廉政教育。通过观看廉政影片、办公楼宣传版面、参观廉政展厅等多种形式,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全年共组织开展廉政教育30余次,接受廉政教育8000余人次。
(七)着力锻钢铸魂,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班子建设。认真执行书记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举办秋季趣味运动会,丰富机关文体生活;组织参加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篮球联赛,荣获全市第二名。举行“月之星、季之星、年之星”评选活动,共评出月之星6名、季之星10名、年之星8名。加强能力提高。开展全员培训,结合“6-45”问题整改,着力补短板、强能力。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7次。出台《社旗县纪委监委对青年干部“帮带制”实施办法》,帮助新履职人员尽早适应工作、尽快提升能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严防“灯下黑”。2019年,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线索15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提醒谈话2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花样翻新、积弊还没有根本根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部分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知收敛,违纪违法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发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的要求,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社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高质量建设南阳都市区重要组团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忠诚履职之本,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坚守初心之要,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勇担使命之责,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好。要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一)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重要议题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持续用好“五种学习方式”,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政治政策水平、攻坚克难能力。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中。
着力抓好政治监督。紧盯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紧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盯打赢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建设南阳都市区重要组团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盯各部门职责使命履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阻碍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牢疫情防控,在前期强化监督检查、严查失职渎职问题,强力推动疫情防控责任、任务、措施落实落细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铁腕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决战年成果,在抓实抓好“问题线索清零”“查处案件办结”“干部作风真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处置机制健全”“以案促改到位”“日常监督常态”上持续发力,全面完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各项任务。聚焦“双业”“双基”等脱贫攻坚重点,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继续实施“三访”“四问”行动,不断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作用,对扶贫项目、资金、政策落实等实施重点监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公平公正落实。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紧扣“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目标,用好“五·四”工作法,强化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重点对大案要案难案挂牌督办、联点包案,实行提级查办、异地办理,确保年底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化以案促改,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斗争成果。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突出教育、医疗、住房、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抓住典型案例,抓好教育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集中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初访重访多发的单位,压紧压实单位党组织和主管领导责任,推进重复信访举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坚决整治纪检监察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触角。严格落实《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的实施方案》,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支持村(居)监督委员会、监察联络员有效履职,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促使基层干部公正办事、廉洁用权,公平公正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着力解决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干部提名考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持续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做实“三个为主”,推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巡察机构、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之间的协同。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流程。持续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管辖、案件办理内部沟通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进一步促进纪法双施双守。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把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作为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和支持的重要方式,抓紧做实、规范实施。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强化执纪执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健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细化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在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抓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实现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信息化。
确保问责规范精准。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规范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以监督的刚性促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足职责职能,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精准执纪问责。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深化治理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工作过度刻意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产生。
深入整治享乐、奢靡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防范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私车公养等花样翻新、隐形变异问题,对典型问题从严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教育效果,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细化办公用房、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方面制度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解决界限不清、标准不明、“牛栏关猫”等问题。用好“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推动移风易俗、正本清源。
(六)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坚守政治巡察不动摇。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作用。采取巡察县直单位和巡察村(社区)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效果。贯通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全年计划开展三轮巡察和一轮巡察“回头看”,确保年底实现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注重方式创新和力量整合。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巡察,增强巡察监督整体效果。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深度融合作为今年开展监督融合的试点课题,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协作。压实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把监督落实到最基层。
抓实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关键环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问题反馈、线索移交、追责问责相关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七)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象,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突出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医疗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要注重运用党的政策策略,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正确妥善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既要办好案件、查清问题,又要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增强一体推进“三不”的协同性。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用严格执纪保障制度执行。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的文明人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强化统筹联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取得长效。要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要推动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县乡全域延伸、向村(社区)覆盖。
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坚持坚定不移反腐败、毫不懈怠保安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办案“双安全”“双零”目标持续实现。充分发挥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高标准谈话室、留置场所作用,提升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供坚实保障。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坚持常态化进行思想政治体检,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守责尽责、冲锋在前、干在实处。
抓好组织建设。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层分类健全组织功能,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选树先进典型、学习英模人物活动,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引导激励全系统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强化能力提升。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标准,提高精益求精的钻劲韧劲。围绕有效开展监督、精准执纪执法,持续推动“6-45”问题清单整改落实,重点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既有成果、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上下功夫。继续深化全员培训工作,推动全员培训由全面覆盖向提高效能转变,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拓展,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
严格监督管理。推进更深层次“三转”,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巩固拓展制度建设全覆盖成果。强化自我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同志们,深入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南阳都市区重要组团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附
名 词 解 释
1、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四个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两个维护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5、“三访”“四问”
“三访”即访民难、访民怨、访民盼;“四问”即问村级财务情况、问村务公开情况、问村务监督情况、问干部作风情况。
6、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行为表现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行为表现:(1)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坐大成势;(2)违规违法为黑恶分子入党、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3)怠于履行管理职责、为黑恶犯罪分子摄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4)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等。
7、“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8、微腐败
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二是多,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
9、“四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10、“三个区分开来”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1、“三不”
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三不”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互融合、环环相扣,体现了内因和外因、自律和他律辩证关系。不敢腐是前提,指的是纪律、法治、威慑,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只有严厉惩治,一旦腐败就会付出惨重代价,才能让意欲腐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指的是制度、监督、约束,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只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才能让胆敢腐败者无机可乘,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指的是认知、觉悟、文化,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只有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三不”任何一方面滞后,都会影响反腐败整体进程和综合效果,必须同向发力,实现效应叠加。
12、以案促改
以查处过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查摆问题、深剖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整改提高等举措,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坚持以案促改,能够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持续净化政治生态,靶向用药,标本兼治。
13、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重要议题
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14、五种学习方式
平时抓紧自学,以会代训领学,进党校高校讲课,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
15、“五·四”工作法
构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案件查处、工作督导、基础管理“五项机制”,做到紧盯黑恶案件挖线索、紧盯要案难案出重拳、紧盯查否案件严把关、紧盯以案促改抓根治“四个紧盯”,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16、“三个为主”
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
17、“三转”
纪检监察机关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职能,明确定位,突出主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18、“双安全”
既要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又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
19、“双零”
依纪依法执纪审查调查零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