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社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6 10:05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全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晋庄镇后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振瑞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李振瑞将后曹村以赵莹钟名义套取的10.96亩集体耕地的粮食直补款9787.00元。2019年,李振瑞在任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的名义和李君、李江的名义套取21.08亩集体耕地粮食直补款共计2353.16元。2018年,以李文泽等12户农户的名义冒领10.9亩通道林土地流转金6552元,由赵欣坡领取后,经李振瑞提议,村两委商议用于村务杂项支出;2019年,李振瑞与村委委员曹兴聚和群众曹龙发商量,以曹兴聚的妻子宋长玉和曹龙发的名义,套取2019年度国储林项目11亩的土地流转金和4.5亩的青苗补偿费共计10150元,用于抵村委欠曹兴聚和曹龙发的欠款。李振瑞在任后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2018年后曹村代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没有将后曹村代征收的120400元社会抚养费按要求全部上缴镇计生中心,只上缴镇计生中心75000元,剩余45400元社会抚养费直接用于村委还欠款等村务支出。李振瑞在任后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2018年李振瑞以后曹村周清连等4户农户的名义投保小麦保险,骗取小麦保险理赔款2740.29元;2019年李振瑞以后曹村赵增合等12户农户的名义投保小麦保险,骗取小麦保险理赔款22676.35元,李振瑞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给予李振瑞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旗县李店镇狮子庄村13组组长胡保柱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贴。2018年6月、2019年4月,胡保柱在未承包池塘养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连续两年继续申报并享受了鱼塘养鱼到户增收(产业奖补)项目资金。其中,2018年12月,胡保柱享受养鱼补助4500元,2019年9月,胡保柱享受养鱼产业奖补1400元。2017年至2019年胡保柱的养鱼奖补资金均通过邮政储蓄银行直接打到其一卡通账户上。胡保柱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胡保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苗店镇淅丹村党支部书记杨润奇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问题。淅丹村对2020年应公开的事务只公布了部分事项,如《烟叶生产受益烟农花名册》、《社旗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公开项目》,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如“坑塘承包费”等村集体收入、公益岗名单、低五保名单、“七改一增”名单等则公开不全、公开不及时。杨润奇作为淅丹村党支部书记,违反了群众纪律,给予杨润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