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纪委监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宛城区       发布时间:2020-11-02 16:11 
  

 

五一假期将近,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严格执纪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南阳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徐新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问题。南阳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为宛城区公路局下属企业,2014年春节前至2017年春节前,徐新林利用担任该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在春节、中秋节前,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等3人所送的礼品、礼金,合计1.8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9年8月5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新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宛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崔振宇接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9月,宛城区高庙乡高庙街张×平想通过时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崔振宇承揽农综开发项目工程,为崔振宇办理了随团旅行手续及机票,共计花费4860元。2013年9月23日至28日,崔振宇使用张×平在旅行社所办随团旅行手续及机票,到成都旅游六日。2019年11月5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崔振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违纪行为都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知收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警醒,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扛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遏制“节日病”和“节日腐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担当使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严肃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的成果,为出彩宛城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纪委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