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纪委关于对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宛城区       发布时间:2021-12-01 10:1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汉冶中队负责人朱云龙在未如实填写《南阳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洁承诺书》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19日晚在南阳市豫八方酒店违规操办米面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600元,造成不良影响。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唐春晓作为朱云龙分管领导,监督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8月,宛城区纪委分别给予朱云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唐春晓警示谈话处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对触碰纪律红线仍旧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带头树立务实节俭的良好风尚。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日常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改作风、严肃抓作风,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快处、精准处置,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