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处理了一批违规违纪人员,有效遏制“四风”蔓延势头,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顶风违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宛城区土产日杂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田海平在报销单位因公接待费用时,将其本人2019年2月、2021年1月个人就餐产生的费用共计694元,一并开具发票,使用公款进行报销。2021年7月23日,宛城区纪委给予田海平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不容忽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拓展全区作风建设成果,为宛城“五个隆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