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来源: 淅川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02 16:11 
  

近期,县纪委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从快查处问题的强烈信号。为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滔河乡喻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史科等挪用危房改造补贴款案。2012年,史科任滔河乡喻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陈长锁任该村文书期间,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违规收取建房群众管理费 12.2359万元,用来发放管理人员工资,其中史科领取2万元、陈长锁领取5842元。同年8月,史科负责该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滔河乡副乡长李长春分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工作,喻家沟村上报57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史科和李长春在未经实地调查的情况下签字上报,每户享受D级危房改造款7850元,共计44.7450万元。2013年4月,史科将钱全部取出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且未按规定招投标,900余万工程款在无正规票据情况下经史科签支、陈长锁上账支出。2019年10月15日,滔河乡纪委分别给予史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长锁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2月9日,淅川县纪委给予李长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马蹬镇吴营村原组长吴红明等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案。2013年9月,时任马蹬镇吴营村组长吴红明在已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以自己名义为其三爹吴某某移民搬迁后留置的三间砖瓦房申请危房改造,享受危房改造补贴款0.5万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吴遂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危房改造档案上签字同意。2019年12月18日,马蹬镇纪委分别给予吴红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遂华党内警告处分。

3.县人民法院法警兼厚坡镇裴岗村扶贫帮扶责任人刘宇等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县人民法院法警刘宇自2019年6月开始任厚坡镇裴岗村贫困户裴喜生户帮扶人。2019年12月22日,其未按县委紧急通知要求,在12月25日中午12点前到位开展帮扶工作,将裴喜生户五张清单更新到位,对此刘宇负直接责任。李伟作为驻村第一书记,未及时督促刘宇完成帮扶任务,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1月4日,刘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李伟受到警示约谈处理。

4.香花镇、贾沟村两级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3月,香花镇贾沟村文书贾政在为该村村民杨某全申请低保资格过程中,将杨某全之子杨某来务工收入排除在外,但在评定贫困户过程中,又将杨某来务工收入计算在内,导致杨某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前后核算不一致。2019年10月,淅川县部署为期2个月的疑似农村危房排查工作,直至2020年3月,贾沟村仍以未收到该村村民杨某全危房改造申请为由,未将其C级危房情况层报至县住建局。2020年1月,贾沟村村民贾某某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其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而未纳入。淅川县乡两级扶贫部门核查后,认定贾某某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要求贾沟村启动贫困户识别程序。直至2020年3月,贾沟村以贾某某未填写贫困户入户申请为由一直未启动贫困户识别程序。2020年4月28日,贾沟村党支部书记张西安、村文书贾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月21日,香花镇水利站站长、贾沟村脱贫责任组组长夏铁成、镇民政所所长张晓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4月29日,香花镇政府受到全县通报批评处理。(淅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