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仓房镇党委副书记张向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向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张向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淅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向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淅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