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冯少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6月15日,全市召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会议。当晚,冯少辉仍违规参加由其下属单位人员史某组织的宴请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冯少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吴满朝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在全市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中发现,2020年9月9日晚,吴满朝在县城消防路家常菜馆参加由私营老板钮某组织的宴请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吴满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县淯新砂石公司工作人员王一柯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11月18日中午,县淯新砂石公司工作人员王一柯、卢忠森违规参加由其管理服务对象新野县益森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组织的宴请并饮酒,王一柯饮酒后参加了下午的市委巡察组座谈会,被巡察组当场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王一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卢忠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淯新砂石公司负责人栾志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星镇宋湾村妇女主任宋旭红夫妇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问题。2020年10月,五星镇宋湾村妇女主任宋旭红与其丈夫新甸铺镇卫生院医生马长聚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待客17桌13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2000元。同时发现,新甸铺镇卫生院急救车驾驶员宋金荣私自驾驶镇卫生院急救车参加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宋旭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宋旭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马长聚、宋金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殡仪馆馆长王佗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县殡仪馆馆长王佗违规公款报销个人私车过路费、加油费共6729.01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1月,王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郑伟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县日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和奉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理翟某为感谢时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郑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韩殿聚、原安监局党委委员赵尽理在处理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问题上的帮助,分别送给郑伟、韩殿聚、赵尽理现金3万元、4万元、4万元。2020年5月底,郑伟等三人分别将所收现金予以退还。2020年12月,郑伟、韩殿聚、赵尽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操办宴席,有的违规使用公车,有的违规收受礼金。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缺乏敬畏、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规,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
过年如“过关”,节点就是“考点”。在2021年春节到来之际,通报上述典型案例,就是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新阶段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私车公养、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正各级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对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要深化以案促改,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除顽疾。要坚持纠正“四风”和倡树新风并举,引导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