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新野县纪委监委对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张永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永先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原新野县卫计委财务人员、现新野县卫健委财务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和套取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用经费和艾滋病合并重大疾病补助资金账户资金,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在审查调查期间,张永先主动坦白违纪行为,主动交代涉嫌犯罪问题,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新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永先开除党籍处分;由新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