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镇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5日)李培迁
来源: 镇平县       发布时间:2021-02-26 09:02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镇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安排2021年任务。刚才,李显庆同志对我县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服从市纪委监委领导、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努力实现让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两个满意”的工作目标,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坚定有序、稳步推进,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聚焦“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第一重要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带动全系统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应对疫情大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主动出击,聚焦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实“监督的再监督”,开展督查670次,发现解决问题346个;围绕做好“六稳”“六保”、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及时调整监督重点,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政策、有效履职,展现出了非常时期的纪检监察力量。强化政治监督,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冒名顶替上大学、人防系统腐败等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打赢三大攻坚战、制止餐饮浪费、村“两委”换届等重大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聚焦“优生态”,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协助县委顺利接受省委巡视、市纪委驻点监督,优先处置办理省委巡视交办、转办问题线索,推动各项工作整改提高、规范完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处分6人,谈话函询16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政商交往18项正负面清单,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立案87人,谈话函询210人。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件,处分24人。


  (三)聚焦“常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动惩处问责和激励保护同向发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53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比71.8%、22.3%。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回复关,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1个集体、7814人次,对125人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以加强村级监督为切入点,出台《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届中补进机制,提高任职年龄限制,加大后勤保障力度,强化成员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村监委会基础建设和监督实效,推动监督延伸下沉。


  (四)聚焦“强效能”,一体推进“三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共依纪、依规、依法处置问题线索556件,立案238件,处分29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68人,高质量办理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市环保局李大雄、方城县发改委胡庆玟案,严肃查处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促改,因案制宜,全年共印发通知书(提醒书)279份,查摆问题159个,修订完善制度41项,全县累计召开警示教育会517场,接受警示教育15689人。依托镇平纪检监察网、“涅水清流”廉政短信等平台,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努力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


  (五)聚焦“全覆盖”,擦亮用好巡察利剑。开展3轮对217个村(社区)和16个县直部门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对高丘镇史岗村等3个村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发现各类问题3729个,移交问题线索284个,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104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退回、收缴违规违纪资金86.15万元,巡察覆盖率达99.8%。围绕依法打击“三违”工作,对2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街道)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强化整改落实,实行县委书记对巡察反馈问题分类交办制度,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融合发力,全年签发交办单24个,交办各类问题698项,推动整改见实效。加强成果运用,根据巡察专题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分别开展国有资产流失、吃空饷、公车治理“三清”专项活动,村级党建“五清查五规范”专项治理,有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六)聚焦“为人民”,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到村、覆盖到户,督促各级党组织扛稳主体责任、行业职能部门抓牢监管责任,处分13人,组织处理18人。围绕社会关切,深入推进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非法采砂、违法采矿等行为重点督查督办,处分16人,组织处理17人。全面推行“打伞”惩腐“5·4”工作法,对涉黑涉恶腐败、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等问题,处分5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诊所等,开展重点检查,处分5人,组织处理215人,收缴违纪资金937万元。以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建立“红黄蓝”预警机制,逐级压实各级责任,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41.15%,检举控告类总量同比下降48.7%。


  (七)聚焦“铸铁军”,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端正的工作态度,接受市纪委内部巡查。在机关开展学讲话、守党章等12项政治建设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业务素质、牢记初心使命。深入推进“6-45”问题整改,开展案件质量、办案安全、有效监督“三大行动”,推进执纪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统筹推进“三项改革”,完善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建立常委(委员)联系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持续增强。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机关财务管理、特约监察员等规章制度17项,靠制度和机制规范干部行为,激发干部活力。深化系统内以案促改,自觉遵守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线索认真调查、及时处置,保持队伍纯洁性。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到位,存在落差温差,有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有力;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仍有少数人依然不收手、不收敛,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后仍顶风违纪违法;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禁而不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虚列经费、交通协管员工资,截留收取交通补助金等设立小金库,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招待开支,4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反映基层干部信访举报量占比仍然较高,2020年我县中省纪委转送信访举报件数量处于全市第二;案件查办的震慑力不足,全年没有查办我县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履行监督职责创新不够、方法不多,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提醒不够有力;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个人形象还不能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振兴发展、实现“两个高质量”的关键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六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两个满意”,为镇平“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以践行“两个维护”为总揽,推进政治监督精准高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真学真信真用,在学习中提高站位、解决问题、研究工作、增强本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镇平“十四五”规划、“两个高质量”工作体系、项目建设、产业培育、营商环境等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继续深入集中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督促涉企职能部门规范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严肃换届纪律。压紧压实换届政治责任,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一律依规快查严办,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以一体推进“三不”为目标,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从严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政法系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后的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针对理想信念不牢、政治定力不够、抵御诱惑能力差、价值观扭曲等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从严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反腐败协调配合,巩固深化“一人多证”专项清理成果,协调推进信息查询等信息化建设。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双零”“双安全”。严要求完善制度。综合分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系统梳理问题较为集中的涉农、低保、养老、教育、医疗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例,以及项目审批监管、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和环节,精准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督促教育、卫生、民政、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让党员干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常态化以案促改。抓好以案促改,“案”是基础,“促”是保障,“改”是关键。全面落实县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坚持逢案必改,注重因案制宜,对新发生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区分典型案件和一般案件,有针对性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或以案促改提醒书,做实教育警示、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全流程,增强以案促改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包联系机制为载体,实行典型案例派员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压实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责任,确保教育警示到位、剖析整改深刻。立体化思想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国法、思想道德教育,选树基层一线的勤廉典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彭雪枫将军清廉事迹宣传、勤廉人物和家庭征集、廉政征文讲座等系列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探索在村级图书室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努力营造崇廉戒奢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


  (三)以纠治“四风”为关键,不断弘扬新风正气。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上级和县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洒水式”落实的人和事,紧盯不放,坚决查处,以儆效尤。继续开展“书记谈作风”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管理、动态监测及效果评估机制,巩固治理文山会海成果,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中。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财政、事务管理等部门对接待、出行、会务等作出明确规范,完善财务监管系统,从源头管住经费支出漏洞。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监督检查,探索多部门联动、科技化取证、大数据比对等监督措施,实现两个“过一遍”,即县纪委对各乡镇、县直单位监督检查“过一遍”,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辖行政村(社区)、站所、二级单位监督检查“过一遍”,确保每周有行动,每月有通报,每半年有考评,坚决把吃喝风刹下去。抽调财政、审计专业人员,按照每年乡镇20%、县直单位20%的比例抽查财务账目,重点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变通下账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常态化监督检查,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治屡犯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严格约束言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健全制度机制,筑牢遏制特权的“笼子”。用好公开这把“利剑”,积极推行阳光政务,织密监督网,让权力无法任性。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紧盯审批、监管等重点单位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交往中存在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作为、慢作为行为,或与不法商人勾结、违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违规投资入股并获取高额利息,为企业违规违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规范政商交往方式,严惩涉企违纪违法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清淤排阻。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增强责任主体意识,以合法合规方式与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正常交往,阻断向腐败分子输送利益的渠道,让企业始终正气充盈,在法制化、市场化轨道上做大做强。


  (四)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聚焦城乡融合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规划管理、打击“三违”、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紧盯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资金资产项目管理使用等任务,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民生领域监督治理。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医保、人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结合全县打击“三违”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问题严肃查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惩腐打伞常态长效,加强问题线索摸排,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确保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精准有效。组织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实现良好综合效果。重抓信访举报问题整治。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依据,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压实基层党委、纪委责任,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强化督导,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基层信访事项“一包四督”,经常过问督办疑难积案,督促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今年要选择信访矛盾突出的乡镇、县直单位,由监督检查室驻点与所在党组织共同梳理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科学分析研判,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系统梳理突出问题,为县委综合施策提供重要依据;注重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分析,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巡察等渠道掌握的情况对比印证,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机制约束,通过周督导、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考评等方式,倒逼基层纪委履行责任;实行“双约谈”,对信访积案化解不力、“越级访”“重复访”较为集中的乡镇、县直单位,约谈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同步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小微权力”监督约束。紧盯基层所长、站长、院长、校长、村“两委”班长,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重点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两个清单”,督导乡镇党委给村“两委”班子成员立规矩,推进村务公开;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积极探索建立以科技监督为手段、群众监督为基础、部门监督为主体、党内监督为根本的村级“小微权力”新型监督制约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开展全县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智慧纪检”建设,增强基层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以深化政治巡察为抓手,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收好尾,谋好篇。完成对县检察院的常规巡察。开展一轮巡察“回头看”,对部分已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问题再发现。对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和提升;根据中央和省市新部署,科学制定下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抓规范,促提升。健全制度体系,按照上级对巡察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对现有巡察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提升,适应巡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扭住“全覆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点,探索巡察新方式新手段,着力在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提高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提高巡察权威性。传压力,强整改。领导小组在听取本轮巡察汇报的基础上,要听取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向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当面问询,确保整改实效。加强巡察回访和“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结果运用。落实巡察“双反馈”“双参会”“双整改”“双交办”制度,及时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震慑。


  (六)以提高监督实效为核心,做实做细监督职能。推动重点监督破题见效。盯住“关键少数”,建立完善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完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备案检查机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一把手”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的监督。推动日常监督精准有效。协助县委落实《南阳市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落实。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要加强对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客观进行“画像”,及时掌握监督对象政治生态状况。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厉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主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信息整合、数据共享,强化成果运用、力量调配,实现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发挥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作用,督促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发挥行业监督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等监督形成合力。


  (七)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治理效能提升转化。加强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系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和管理机制,加强管理指导,统筹使用力量,形成叠加效应。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规范报送问题线索,落实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着力破解报告不及时、不全面、甚至不报告的问题。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完善派驻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继续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集中述责述廉,推动派驻机构通过驻点调研、深度访谈、座谈交流、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靠前监督,抓实监督“关键少数”,撬动对“大多数”监督,推动监督全覆盖到各层级各方面。探索对账式、融入式、嵌入式、下沉式监督,特别是对重大事项,主动出击、提前介入,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定性量纪,精准实施问责追责,积极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思路,构建“常委(委员)分包、部门指挥、力量整合、综合调度”的工作机制,以监督检查室为依托,统筹工作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协同作战。制定量化管用考评办法,激发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活力。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启动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定县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报告专项工作。


  (八)以打造执纪执法铁军为根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等着力点,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抓实政治机关政治形象建设“十二项要求”,突出政治教育,弘扬优良品格。加强能力建设。以市纪委监委内部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加强机关党建,开展“打造一个阵地(基地读书室)、上一次党课、举行一次红色主题党日、观看一次红色电影、组织一次文体活动”“五个一”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爱党爱国信念。聚焦专业能力提升,深化全员培训,由领导班子带头学业务、讲业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岗位需要,采取外出高校培训、党性教育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方式,增强干部综合能力。淬炼过硬作风。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推进制度建设全覆盖;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养成最严格的自觉自律,习惯最严格的监督约束。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为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抓紧抓实系统内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持续整治“灯下黑”,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零容忍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及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私行为,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廉洁治家,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上作表率,在培育良好家风家教上作表率。


  同志们,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镇平“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