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刘登儒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1-05-15 10:30 来源: 台前县纪委监委

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刘登儒违反工作纪律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台前县纪委对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刘登儒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登儒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并于当日下午参加“台前县廉洁医院建设动员大会”会议期间睡觉,严重扰乱了会风会纪,造成了不良影响。

刘登儒身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台前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登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台前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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