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在监督过程中,可以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等权力,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同时受理和收集村民的有关意见建议……”
为解决换届后村级监督队伍“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难题,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近期,灵宝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针对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政策法规、财务知识、法律常识等理解不足,尤其在财务审核、项目监督等专业领域容易出现履职能力欠缺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精准设置培训课程,由市纪委监委及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业务骨干集中授课,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发挥监督作用、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监督重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乡村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技巧等内容,系统梳理业务要点,传授实操方法,推动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同时,选取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纪法规、监督缺位等典型案例,点明风险点、划清纪律红线,引导大家以案为鉴、廉洁履职。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日常指导,深化运用“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情监督员”联动监督机制,聚焦惠民政策落地、工程项目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民生实事推进等重点工作,不断织密监督网络,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马妙红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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