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4-06-14 09:25 来源: 商丘市纪委监委

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民权县双塔镇闫寨村管区原书记刘军胜、包村干部杨金锋、党支部原书记闫良战盲目上马扶贫车间,造成资金损失问题。2017年,时任民权县双塔镇闫寨村管区书记刘军胜、包村干部杨金锋、党支部书记闫良战在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未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情况下,盲目上马建设扶贫车间,导致车间建成后与村民产生纠纷被拆除,造成扶贫资金损失。2024年5月,杨金锋、闫良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军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商丘市梁园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副主任吕红兵违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21年,吕红兵在梁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事项没有列入全区性督察检查考核事项台账、没有上报《全区性监督检查考核活动建议表》、没有领取审批通知单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开展梁园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加重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负担。2024年5月,吕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虞城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建国收受私营企业协调费问题。2016年,李建国任虞城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期间,以帮助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为由,收受私营加油站老板协调费用于办理请托事项和个人消费。2024年5月,李建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涉及“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加重基层负担和政务服务等方面,这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获得感,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把整治“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强力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压实责任、紧盯作风、监督推动、案件查办等有力举措,坚决纠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抓工作简单机械、层层加码,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突出纠树并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守牢思想防线、行为红线,大力发扬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时代新风,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 商丘市纪委管理员
  • 版权所有:商丘市纪委监察委
  • 豫ICP备13020693号  E-mail:sql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