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蒲东街道原司法所所长贺志杰、副所长陈高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4年1月,长垣市王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4年2月至2018年2月期间,长垣市蒲东街道司法所负责执行刘某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1月,刘某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长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2月被取保候审。但社区矫正对象汇报记录和日常管理情况表均显示2015年1月至2月期间,刘某正常执行社区矫正,与实际情况不符。贺志杰作为刘某社区矫正小组组长,陈高虹作为刘某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人员,未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刘某脱离监管,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6月,贺志杰、陈高虹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