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澄清正名卸包袱 激励干部敢担当
来源:罗山县 发布时间:2026-04-16

“经调查核实,胡某某反映你无理由向县某某小学强行索要钱财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日前,罗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邹某某当面澄清正名,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解开心中郁结、重拾干事热情。

近年来,罗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把握政策尺度,综合运用“筛、判、澄、”四举措,扎实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持续营造激励担当作为、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纪委监委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对已查结重复异常信访举报件全面回溯梳理,逐件复筛查;同时,联动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统一登记梳理,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筛查此类问题线索238件,联动公安、检察部门从中发现疑似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7件。

纪委监委坚持“查清澄、应澄尽澄”原则,对经查实属于诬告陷害或查无实据的问题,稳妥有序、坚决果断开展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对查实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视情节依规依纪依法坚决予以打击。今年以来已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一方面,依托“清风罗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举报公告,引导支持党员干部群众依法有序提供问题线索;另一方面,通过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形成依规举报、理性维权的良好风气。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宣传报道1次,通报典型案例2起。

“我们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打击诬告陷害、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既坚守纪律规矩刚性又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清风正气中敢担当、愿为、善干事”该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沈浩 尚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