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室 孙晓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并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提出了新的战略要求。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关口”“出口”与“窗口”,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肩负着特殊而重大的历史与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使我深刻认识到,新时代的案件审理工作,绝非简单的“就案论案”,而是一场融合了政治判断、纪法素养、系统思维和自我革命精神的深刻实践。其核心要义,在于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三化”建设为坚实基座,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始终,最终实现从“审理个案”到“治理全域”的效能跃升。
一、筑牢根基:“三化”建设是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立身之本”
一是以规范化筑基,在制度约束中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规范化旨在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全链条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实践中,我曾困惑于效率与程序的平衡,直至亲历因程序瑕疵导致材料反复补充的案例,才深刻体悟到:规范化绝非束缚手脚的“枷锁”,而是保障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护甲”。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实事求是”原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围绕审理各环节进行台账化管理,持续改进和规范审理文书,善于运用精准的纪法语言为被审查调查人进行“政治画像”,将每一个案件都打造成彰显政治性、严肃性的“铁案”。
二是以法治化立标,在纪法贯通中淬炼专业“匠心”。法治化是核心要求,强调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面对职务犯罪案件中物证因磨损导致的“同一性”认定难题,或是在处理新型腐败案件时面临的法律适用模糊地带,仅仅遵循程序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反复钻研证据规则与法律条文,在监检衔接中主动倾听、审慎研判。法治化的内核,是追求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这意味着审理人员不仅要成为精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专家”,更要善于从政治上看案件,自觉将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政治考量与法治方式贯通起来,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于法有据、于情有理、于政治有益。
三是以正规化固本,在自我提升中锻造“铁军本色”。正规化建设的落脚点是干部素质的全面提升。案件审理部门作为内控的关键一环,必须在正规化上走在前、作表率。面对日益复杂隐蔽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固守陈规必然捉襟见肘。这倒逼我们必须具备“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勇于打破思维定式,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适应新形势、提供新方法。我们既要成为“监督执纪执法的专家”,更要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
二、聚焦核心: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贯穿风腐同查同治“主战场”
一是在“查”上动真碰硬,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做到“由风查腐”与“由腐纠风”双管齐下。一方面,要紧盯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挖其背后可能隐藏的权钱交易和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另一方面,在审理腐败案件时,必须对涉及的“四风”问题线索一追到底,坚决防止“查腐漏风”。这要求我们在审核把关时,必须突出审理重点,紧盯“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在“治”上系统施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作风与腐败问题都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审理部门不能止步于“审结案卷”,更要当好“参谋助手”。通过强化类案分析,建立新型腐败案例库,出台取证指引,能够助力一线提升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审理案件“反向审视”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漏洞,研究提出以案促改促治的意见,推动起草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从而阻断“由风及腐”的链条,实现“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的目标。
三是在“效”上查治贯通,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打好反腐败总体战,最终要落到思想防线的构筑上。审理工作具有独特的教育转化优势。在审理谈话、宣布处分决定等环节,有针对性地帮助受处分人剖析思想根源,不仅让其知道“做错了什么”,更明白“错在何处”,能够将冰冷的纪律处分“一张纸”变为生动的纪法教育“一堂课”。同时,通过发挥专业特长做好明纪释法,以及深入挖掘案例资源,为开展“正面示范”与“反面警示”教育提供鲜活素材,能够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对风腐一体问题规律性的深刻认识,从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把准航向:以“政治之审”自觉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一是胸怀“国之大者”,确保审理方向不偏。必须自觉把审理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无论是审理涉及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偏差问题,还是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通的腐败案件,都要善于从政治视角分析违纪违法行为对政治生态、执政根基的深层危害,确保审理结论经得起政治考验。
二是践行“执纪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全会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将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乡村振兴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依规依纪依法严惩“蝇贪蚁腐”,更要通过精准的审核把关和深入的以案促改,推动把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惠民实效,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让我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时代方位与使命担当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淬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磨砺依规依纪依法的专业本领,提升系统施治的战略思维,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轨道上,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融入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实践,努力做一把党和人民放心的“审理利剑”。